今日睇到有個媽媽為個仔放棄工作,令我感慨萬分。以前工作係我既第一位,我有個好老板,有一份可以學好多野既工,軒軒出世後,我仍然張工作放係第一位,月尾既時候可以忙到係軒軒訓左後先返屋企,家務我唔做,請鐘點做,軒軒有babysitter帶,放工我累了,軒軒由爸爸帶。軒軒要checkup,都係爸爸帶,其實爸爸比我仲忙,不過佢願意為個家付出,但我無,直至舊年九月放完兩日假返工,一開mailbox,二百既個emails,個刻我念點解我要禁辛苦,日日拖住個無靈魂既身體返屋企,飯又唔煮,歲半既軒軒成日要我抱,要我同佢玩,我都係草草應下佢,我覺得好對唔住佢,於是同老板遲職,當時打算今年二月再返工,後來到左軒軒兩歲checkup,我同爸爸講自己要帶軒軒去,打針前姑娘叫我簽字,我當時仲念有乜好簽,一睇之下原來係d liability既野,但最catch my eyes 既係所有之前既簽名係爸爸,我一個都無,我真係好失敗,我真係只係生左軒軒,但係無放個心落去,真係對唔住佢,於事我決定一定要彌補,而家我每晚都會煮爸爸同軒軒鐘意食既野,同軒軒玩玩具,同佢睇書,同佢頭點頭睇電視,成為軒軒既bb話貼身翻譯,係d八個月入面,我睇到軒軒進步成長左好多,我開始識得 enjoy 同軒軒己時間,我覺得d個決定係對既。我都打算出返黎作做野,不過會以軒軒為第一位,工作會成為興趣。